数 学
一、考试方式
①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全卷满分为15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②参加考试的学生带三角板、圆规、量角器等进入考场。
二、试卷结构
1.基本结构
试题题型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
客观性试题指选择题和填空题。选择题是四选一的单项选择题;填空题直接填写结果。
主观性试题指计算题、证明题、阅读题、画图题以及探索题、开放题等(常统称为解答题)。解答题要有解题的主要过程,关键步骤不能省略。
2.题型比例
全卷不超过35个小题,每个小题的设问最多3问,试卷采用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包括开放性解答题)组成,其中客观性试题(选择题、填空题)的分值不超过试卷总分值的40%,开放性解答题的分值可占总分值的5%-10%。
3.知识内容比例
数与代数约75分,空间与图形约58分,统计与概率约17分。
4.试题难度比例
容易题70%;中等题20%;较难题10%。
三、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
数学学业水平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以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四大学习领域,即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的内容为依据,主要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
1.关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了解数的意义,理解数和代数运算的算理和算法,能够合理地进行基本运算;能够在实际情境中有效地使用代数运算、代数模型及相关概念解决问题。
能够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索几何对象的有关性质;能够使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几何对象的大小、位置与特征;能够在头脑里构建几何对象,进行几何图形的分解与组合,能够对某些图形进行简单的变换;能够借助数学证明的方法确认数学命题的正确性。
正确理解数据的含义,能够结合实际需要有效地表达数据特征,会根据数据结果做合理的预测;了解概率的含义,能够借助概率模型或通过设计活动解释事件发生的概率。
2.关注“数学活动过程”
数学活动过程包括数学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方式、思维水平,对活动对象、相关知识与方法的理解深度;从事探究的意识、能力和信心等。也包括能否通过观察、实验、归纳、类比等活动获得数学猜想,并寻求证明猜想的合理性;能否使用恰当的语言有条理地表达数学的思考过程。
3.关注“数学思考”
学生在数感与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意识、推理能力、应用数学的意识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
能用数来表达和交流信息;能够使用符号表达数量关系,并借助符号转换获得对事物的理解;能够观察到现实生活中的基本几何现象;能够运用图形形象地表达问题、借助直观进行思考与推理;能合理借助统计活动去收集信息;面对数据时能对它的来源、处理方法和由此而得到的推测性结论做合理的质疑;能正确地认识生活中的一些确定或不确定现象;能从事基本的观察、分析、实验、猜想和推理的活动,并能够有条理地、清晰地阐述自已的观点。
4.关注“解决问题能力”
能从数学角度提出问题、理解问题、并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解决问题的基本策略;具有初步的反思意识。
5.关注“对数学的基本认识”
形成对数学内容系统性的认识(不同数学知识之间的联系、不同数学方法之间的相似性等);深化对数学与现实或其他学科知识之间联系的认识等等。
(二)考试要求
1.《数学课程标准》规定了初中数学的教学要求
(1)使学生获得适用未来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重要数学知识,以及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和必要的应用技能。
(2)初步学会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观察、分析现实社会,解决日常生活和其他学科学习中的问题,增强应用数学的意识。
(3)体会数学与自然及人类社会的密切联系,了解数学的价值,增进对数学的理解和学好数学的信心。
(4)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情感态度和一般能力方面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2.《数学课程标准》阐述的教学要求具体分以下几个层次
知识技能要求:
(1)了解:能从具体事例中,知道或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或意义);能根据对象的特征,从具体情境中辨认出这一对象。
(2)理解:能描述对象特征和由来;能明确地阐述此对象与有关对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3)掌握: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对象运用到新的情境中去。
(4)运用: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完成特定的数学任务。
过程性要求:
(5)经历(感受):在特定的数学活动中,获得一些初步的感受。
(6)体验(体会):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在具体情境中认识对象的特征,获得一些经验。
(7)探索:主动参与特定的数学活动,通过观察、实验、推理等活动发现对象的某些特征或与其他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这些要求从不同角度表明了数学学业考试要求的层次性。
四、具体内容与要求:
(一)数与代数
1.数与式
(1)有理数
①理解有理数的意义,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会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②借助数轴理解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意义,掌握求有理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的方法,知道|a|的含义。
③理解乘方的意义,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的混合运算(以三步为主)。
④理解有理数的运算律,并能运用运算律简化运算。
⑤能运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的问题。
(2)实数
①了解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的概念,会用根号表示数的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立方根。
②了解开方与乘方互为逆运算,会用平方运算求百以内整数的平方根,会用立方运算求百以内整数(对应的负整数)的立方根。
③了解无理数和实数的概念,知道实数与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能求实数的相反数与绝对值。
④能用有理数估计一个无理数的大致范围。
⑤了解近似数,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能按问题的要求对结果取近似值。
⑥了解二次根式、最简二次根式的概念及其加、减、乘、除运算法则,会用它们进行有关实数的简单四则运算(不要求分母有理化)。
(3)代数式
①理解用字母表示数的意义。
②能分析简单问题的数量关系,并用代数式表示。
③会求代数式的值;能根据特定的问题查阅资料,找到所需要的公式,并会代入具体的值进行计算。
(4)整式与分式
①了解整数指数幂的意义和基本性质,会用科学记数法表示数。
②理解整式的概念,掌握合并同类项和去括号法则,会进行简单的整式加、减运算;会进行简单的整式乘法运算。
③会推导乘法公式,了解公式的几何背景,并能进行简单计算。
④会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直接用公式不超过二次)进行因式分解(指数是正整数)。
⑤了解分式和最简分式的概念,会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质进行约分和通分,会进行简单的分式加、减、乘、除运算。
2.方程与不等式
(1)方程与方程组
①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方程。体会方程是刻画现实世界数量关系的一个有效的数学模型。
②能用观察、画图等手段估计方程的解。
③掌握等式的基本性质。
④掌握消元方法,会解一元一次方程、简单的二元一次方程组、可化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过两个)。
⑤ 理解配方法,会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简单的数字系数的一元二次方程。
⑥能根据具体问题的实际意义,检验结果是否合理。
⑦会用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判别式判别方程根的情况。
(2)不等式与不等式组。
①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大小关系了解不等式的意义,并探索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②会解简单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数轴上表示出解集。会解由两个一元一次不等式组成的不等式组,并会用数轴确定解集。
③能够根据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和一元一次不等式组,解决简单的问题。
3.函数
(1)函数
①能探索具体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了解常量、变量的意义。
②了解函数的概念和三种表示方法,能举出函数的实例。
③能结合图象对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关系进行分析。
④能确定简单的整式、分式和简单实际问题中的函数的自变量取值范围,并会求出函数值。
⑤能用适当的函数表示法刻画出某些实际问题中变量之间的关系。
⑥结合对函数关系的分析,会尝试对变量的变化规律进行初步探讨。
(2)一次函数
①理解一次函数的意义,根据已知条件、待定系数法确定一次函数表达式。
②会画一次函数的图象,根据一次函数的图象和解析表达式y=kx+b(k≠0)探索并理解其性质(k>0或k<0时,图象的变化情况)。
③理解正比例函数。
④体会一次函数与二元一次方程的关系。
⑤能根据一次函数解决实际问题。
(3)反比例函数
①结合具体情境体会反比例函数的意义,能根据已知条件确定反比例函数表达式。
②能画出反比例函数的图象,根据图象和解析表达式y=k/x(k≠0)探索并理解其性质(k>0或k<0时,图象的变化)。
③能用反比例函数解决某些实际问题。
(4)二次函数
①通过对实际问题情境的分析确定二次函数的表达式,了解二次函数的意义。
②会用描点法画出二次函数的图象,认识二次函数的性质。
③会根据公式确定图象的顶点、开口方向和对称轴(公式不要求记忆和推导),并能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④会利用二次函数的图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