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执行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农村双女户和独生子女的初中毕业生,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初中毕业生给予加分照顾政策。即乡镇及以下农村人口双女结扎户女生、独生子女,学生本人和父母都为农村户口,可给予10分的政策加分照顾。加分程序是:学生填报《2015年黔东南州
中考考生政策加分申报表》(见附件四)一式一份,学校进行初审后,将申报表并附计生证件或证明于5月20日报请县级人口与计生部门审查,5月25日由县级人口与计生部门将材料统一报送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确认,5月31日送州教育局招生监察办公室加分。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获省级表彰给予10分政策加分照顾,获州、县级表彰给予5分政策加分照顾。加分程序是:学生填报《2015年黔东南州
中考考生政策加分申报表》(见附件四)一式一份,学校进行初审后,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考生和获表彰的父母的户口复印件,获表彰文件复印件盖颁奖单位公章)于5月20日报请县综治办审查,5月25日由县综治办将材料统一报送州综治办审核确认,5月31日送州教育局招生监察办公室加分。
中考加分工作必须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