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泉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泉州2015
中考录取办法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推进
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完善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在进一步完善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
为促进我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照5.5︰4.5普职比例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为
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270分,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招收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